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川教函[2019]274号文件)以及公司《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实施办法》(川文理〔2019〕82号)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经员工工作办公室和各班辅导员广泛宣传,符合要求的员工主动申报,学工办认真审核,并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,拟定连茹雪等140名同学为一般困难,周学超等184名同学为困难,高必炫等114人为特别困难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19日-21日
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9月21日17点前向bevictor伟德员工工作办公室(莲湖东区C401办公室)反映。
2023-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名单公示.docx
bevictor伟德
2023年9月19日